发布时间:2021-02-22 15:04:37 来源:群众新闻网
此次调整,陕西各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均增加150元,即:一、二、三类区由现行的 1800元、1700元、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、1850元、1750元;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、二、三类区由现行的18元、17元、16元分别调整为19元、18元、17元。
省人社厅同时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,要加强对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,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,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调整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陕西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可在省人社厅官网查询。 (记者 韦世钰 通讯员 何伟 潘璐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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